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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表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本网讯 在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省级要募集8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两个重点项目。8亿元不是一个小数目,目标能达到吗?昨日,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实现目标有信心。

    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热情高涨

    据了解,今年省级需要募集8亿元扶贫资金,计划拿出2亿元一次性全额资助全省“双到”扶持贫困村60岁以上约23万贫困老人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拿出6亿元资助我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3000个自然村6万户、30万人整村搬迁安置工作。

    “现在各有关方面都在努力,从目前情况看,是有信心可以达到预期目标的。”刘洪说,“社会上很多有责任的企业家纷纷慷慨解囊,对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热情高涨。全社会发动的面更加广泛充分,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行动,普通大众的参与面也更广。这些都为善款募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刘洪介绍说,今年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省领导带头动员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有关省领导率领企业家和港澳商界人士赴贫困山区考察扶贫帮困,并开展认捐认建;省直机关、企业纷纷开展捐款活动,结合建党90周年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缴纳党费、团费、工会费;在全省开展人人奉献爱心“一元捐”活动,7月底之前,全省将组织超过1万名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员开展募捐活动;在珠三角各市社区设置募捐箱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其他有条件的地级市也在中心城区开展。

    募捐活动进一步制度化

    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刘洪表示,“6·30”活动办公室在总结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一些做法。研究制定了《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将规定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流程,并突出善款流向透明、加强社会监督的要求。

    研究制定了《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将每年对在上一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个人和团体等捐赠者予以通报表扬,规范表扬激励办法。

    规范了捐赠款物接收、汇缴办法,按照尊重捐赠者的意愿,自行选择捐赠接收单位,“谁发动,谁联系,谁签约谁接收捐赠”的原则,由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按任务分工合作做好捐赠接收工作。同时,活动要求及时做好接收款物情况的公示工作。审计部门也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审计,对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规范了捐赠统计管理办法,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制作全省统一的捐赠情况报表,规范统计口径,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和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进一步规范捐赠统计和上报工作。

    规范了捐赠协议签订办法,各地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扶贫基金会等捐赠接收单位在签订协议和出具接收捐赠收据时,要严格把关,避免造成不合理的避税行为。

    加强认捐款物追缴和协议完善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底,首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全省捐赠资金已到账23.13亿元(不含分年度到账数),捐赠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省3409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刘洪说,去年,省统筹资金达到2.03亿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用于帮扶37个相对困难的贫困村;二是推动清远市高寒山区搬迁安置试点工作;三是资助已列入我省26个第一、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区“双到”贫困村内的贫困户60岁以上贫困老人参加新农保;四是扶持引导100个省级整村推进幸福安居工程示范村建设。

    “公开、透明、监督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一直强调的原则。”刘洪说,目前省慈善总会和省扶贫基金会已分别于去年8月、今年1月和6月在报纸和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网站上对外进行了公示。今年6月30日,在报纸上公布了去年认捐100万元以上单位和个人到账情况。

    刘洪表示,有关部门将注意做好认捐款物追缴和协议完善工作等,确保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张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