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东乡村发展领域的全省性社会团体,由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主管,中共广东省委两新工委给予党建指导,广东省民政厅批准登记。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前身是2009年成立的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持续增强社会动员能力、资源组织能力、服务提供能力、品牌打造能力,在助力广东扶贫“双到”、脱贫攻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和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合作)等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作出突出贡献,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汪洋、黄华华、朱小丹、马兴瑞、王荣、刘永富等领导同志对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充分肯定。国务院原副总理吴桂贤同志担任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会长。

   2023年7月,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依法变更为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为5A级社会组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指定接受单位,业务范围是:开展特色产业开发和企业培育、产品打造、品牌塑造服务;开展慈善活动,支持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开展资金信息人才服务,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业态;开展交流合作、课题研究、培训咨询、承接委托服务。

  新时代,新征程,新起点,新气象,新作为。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和省委两新工委、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持续增进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强化党建引领、行业自律、联络服务、交流合作、自身建设,立足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乡村发展领域,深耕南粤大地,发挥好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慈善组织的公益功能、专业组织的特色功能,助力“广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会员单位共130个,包括与乡村发展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各团体会员单位推举产生。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和理事长、副理事长,任命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设立顾问委员会、监事会,由各团体会员单位推举产生。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设立党支部。广东省社会组织第七党群服务站设在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内设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基金事业部、宣传研究部、会员服务部、财务审计部。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