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申请清远市丝苗米示范基地“振兴保”项目资金的公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支持清远市丝苗米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319日至2025325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乡村发展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钟静;办公电话:020-37288677;手机:13922265319;邮箱:gdxcfzxz@163.com 。

序号

帮扶对象

帮扶项目

帮扶金额(元)

1

佛冈县迳头镇楼下村丝苗米种植户

清远市丝苗米示范基地“振兴保”项目

10000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小写:(¥100000.00元)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