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研究院、服务中心)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2014年度年终考核续聘的通知

粤扶协〔2014〕134号
 
关于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研究院、服务中心)秘书处
专职工作人员2014年度年终考核续聘的通知

 
秘书处工作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搞好示范组织建设,打造社会组织职业化队伍,根据协会行政人事管理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14年秘书处工作部门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其续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续聘时间:2014年12月1日

    二、考核考评对象:协会秘书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驻外办事机构(连平县办事处)

    三、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评。2014年12月10日前,部门和工作人员对照年度工作计划、聘用工作职责确定自评,通过书面材料回答:我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完成岗位情况如何,一年工作的体会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2015年改进的措施与办法。

    第二阶段:终评。2014年12月11日—20日,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集体考评,员工述职、报告2015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评定档次,同时评选年度先进个人,确定续聘人员名单。

    第三阶段:续聘解聘。2014年12月21—30日,确定岗位工作职责,签订年度聘用合同;解聘考核不合格人员。

    四、考评成果运用:

    1、凡聘用合同到期或以年度工作计划为考核依据的人员,除提交自评报告外,同时提交2015年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岗位职务申报、岗位职责申报(具体工作内容、达到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完不成如何处理、违纪违规如何惩戒等),以正式通过的计划为准作为续聘依据,确定续聘人员。考核结果入档封存,并公布。

    2、年度考核结果还将作为评先、晋级、年终奖励及其他福利安排、荣誉评定依据。

    3、解除考核不合格人员。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