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报告》明确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2026年重点财政工作,从农业生产能力提升、常态化帮扶、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强化资金保障,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现将报告中2026年主要财政政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分的原文内容摘录如下: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加强对耕地保护、种业振兴、农业科技、农机装备等支持,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落实好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调动主产区种粮积极性。
支持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常态化帮扶资金,保持规模总体稳定,2026年安排1770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就业等帮扶。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来源:农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