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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完善农业品牌目录体系 深入实施精品培育计划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连续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对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提出明确要求。近日,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26号建议《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作出答复。农业农村部表示,要深挖本地特色,发挥品牌优势。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支持农民合作社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发挥品牌优势,实现产品增值、产业增效;农业农村部将推动完善农业品牌目录体系,深入实施精品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品牌帮扶,加强品牌营销推广。

一是加强品牌建设指导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强商标注册基础知识宣传,引导农民合作社选择适合自身的商标类型,合理有序按需申请商标注册,切实维护农民合作社的合法商标权益;组织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支持十余个农民合作社开展区域品牌培育、管理、运用、保护、推广等工作;在全国建设4600余家商标品牌指导站,为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广大经营主体提供便利化、公益性的商标业务指导服务,年均服务经营主体超40万次。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推进品牌培育和规划管理。2019年,农业农村部指导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带动30个省份建立省级农业品牌目录,1100余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省级目录重点培育,144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根据产业规模、品牌基础、市场消费和国内外影响力等要素,分品类分梯次分年度培育一批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精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印发《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支持脱贫地区塑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培育企业品牌和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增强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是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遴选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总结推广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各类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农业农村部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加强农业品牌营销推广;指导举办中国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大会,推动政产学研等各界经验交流,发布《中国农业品牌政策研究报告(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