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南粤红绿径申报工作开始啦!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有哪些?一起往下看吧!
组织机构
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评定时间
2024年4月-12月,全省范围内评定10条南粤红绿径。
申报单位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辖区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山地公园、郊野公园等绿色园地(山地公园、郊野公园及周边林区申报主体为本辖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省林业局直属各单位,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
申报条件
(一)达到《广东省南粤红绿径建设指引(试行)》要求的选址条件。
(二)申报广东省南粤红绿径应具备以下5个条件:
1.一条主题教育径;
2.一处南粤红绿径文化驿站;
3.一套标识系统;
4.一套解说系统;
5.一门特色课程。
(三)按照《广东省XX南粤红绿径建设方案编制大纲》编制南粤红绿径建设方案,经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且实施满6个月以上。
申报材料
1.《广东省XX南粤红绿径建设方案》;
2.广东省南粤红绿径称号申报书;
3.广东省南粤红绿径建设工作报告;
4.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佐证材料;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6.开展南粤红绿径建设的相关照片。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将有关材料向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林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复审,逐级申报至省林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径向省林业局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二)省林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经评定的南粤红绿径名单将在广东林业网向社会公布。
(三)各申报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广东省XX南粤红绿径建设方案》报送省林业局备案,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2-6报送省林业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局机关党委504办公室)。
联系人:黎映欣
电话:1552100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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