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再次表明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能因为脱贫攻坚的收官而结束。结合广东经验,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实现重心转移:一是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对扶贫政策及其制度设计作出相应调整。要看到未来中国的扶贫战略,应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继续关注低收入群体,将收入标准转向多维标准、统一标准转向分区域标准,推进常态化、法制化的制度建设,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建立社会参与的有效机制。二是着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必须解决好短板弱项等突出问题,抓好脱贫攻坚整体质量提高与长效机制建设,防范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乡村富民增收产业建设、民生兜底保障网络建设,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等,尤其要予以重点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一直扮演着先行先试的角色,为全国贫困治理贡献广东方案与经验。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和去年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上走在全国前列,是题中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再次把广东先行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推到了更为显著的位置,广东扶贫工作又一次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以更好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目标,以相对贫困为主题,从对象瞄准、标准确定、路径选择、制度保障、机制创新、举措突破,以及注意的问题、如何形成合力等入手,进行链条式思考,系统性谋划。既用历史眼光和世界视角,又直面具体问题和一线实践,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拿出切实、适实、务实的建设良方。要始终做好“实”的文章,确保作风务实,过程扎实,效果真实。要始终坚持把监督考核、预防腐败作为治理贫困的首要工作挺在前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实现。要始终注重统筹推进解决省内相对贫困与参与东西扶贫协作、援藏援疆及其他对口帮扶工作,共同做好区域合作、协调发展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