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揭阳市揭西县金和镇山湖村建设停车场光伏顶棚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贰拾贰万肆仟贰佰贰拾伍元伍角整(¥224225.5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乡村发展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钟静;办公电话:020-37288977;手机:13922265319;邮箱:gdxcfzxz@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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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对象 |
帮扶项目 |
帮扶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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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揭阳市揭西县金和镇山湖村 |
建设停车场光伏顶棚项目 |
224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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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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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肆仟贰佰贰拾伍元伍角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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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22422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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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