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2020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曹银辉;办公电话:020-37288677;手机:13922262759;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
援建村名称 |
援建项目 |
援建金额(元) |
1 |
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大陂村 |
开展贫困户慰问、医疗救助、公共事业建设等扶贫项目 |
75627.00 |
合计:大写(人民币) 柒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整
小写:(¥75627.00元) |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