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援建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口帮扶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实施特困帮扶慰问、村小学教育帮扶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定向捐赠款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瑜婷;办公电话:020-37288677;手机:13922265319;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援建村名称

援建项目

援建金额(元)

1

茂名市高州市

潭头镇高灯堡村

特困帮扶慰问、村小学教育帮扶项目

9600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小写:(¥96000.00元)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1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