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公示

关于援建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精准扶贫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关于援建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精准扶贫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广州海关在新一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承担定点帮扶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74户,贫困人口184人户,该单位驻村工作队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提出了三年攻坚脱贫方案,已报请单位研究同意实施。根据要求,驻村工作队将为高灯堡村购买环卫运送垃圾专用车改善村容村貌和贫困户就业等。为此,申请拨付该单位定向捐赠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文美玲;办公电话:020-37288888;手机:13826265318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援建村名称
援建项目
援建金额(元)
1
茂名市高州市潭头镇高灯堡村
购买环卫运送垃圾专用车改善村容村貌和贫困户就业等
5000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小写:(¥50000.00元)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