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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贵禄代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史贵禄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史贵禄多年来一直关注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设立全国扶贫日的建议》。史贵禄在议案中指出,助农脱贫,亟需搭建有效的工作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资金注入和项目管理等。

    史贵禄谈道,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按照国际扶贫标准,共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是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发展中国家。扶贫开发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们新时期扶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史贵禄解释说,按照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我国农村仍有9899万扶贫对象,且这些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是难啃的“硬骨头”。

    为了推动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向更广更深区域发展,史贵禄认为有必要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奉献爱心搭建一个有效的工作平台。“以2008年为例,我国社会捐赠达到历史上最高水平1000亿元,也只相当于我国当年GDP的0.03%。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社会捐赠约占当年GDP的8%,其中个人捐赠份额约占GDP的2%,如果按GDP的2%计算,我国个人社会捐赠将高达1万亿元。”

    “两会”期间,史贵禄提出《关于设立全国扶贫日的建议》,据介绍,此项议案基于以下四项理由: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扶贫开发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调研,对扶贫开发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深刻阐述了做好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要求全党动手、全国动员、全社会参与。

    二是社会扶贫潜力巨大,但缺乏有效平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上既有扶贫济困意愿又有帮扶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越来越多,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活动的热情持续高涨,社会扶贫潜力巨大。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渠道、平台和支持政策,目前还存在着想扶贫扶不着,想捐赠捐不上,为扶贫做出贡献得不到充分肯定,捐赠资金直接用于扶贫比例不高等情况,社会扶贫的潜力还未得以充分发挥。

    三是地方已有积极探索,具有实践基础。2010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进本省扶贫进程,建立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长效机制,设立了“广东扶贫济困日”。3年半来,通过扶贫济困日这一平台,累计募集社会各界捐款捐物134.3亿元,占同期全省帮扶资金总投入的52%,有效帮扶了3409个贫困村157万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扶贫济困日”已经成为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平台,是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

    四是各方面有强烈意愿,时机比较成熟。广东省设立扶贫济困日,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浙江、福建、湖北、四川、重庆、陕西、内蒙古等省(区、市)在了解广东的做法后,都在积极准备设立扶贫济困日。

    史贵禄最后总结说,“不少企业都有‘反哺扶贫’的愿望和能力,但缺少理解和支持。为适应新形势,积极回应各方面的关切,营造浓厚的扶贫济困氛围,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设立全国扶贫日的时机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