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9月13日电 (冯芸清 任宣)今天,省人大常委会、省扶贫办、省社科联召开底线民生保障理论与实践专题座谈会。
广东省底线民生保障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准
今年6-7月,省人大常委会就底线民生保障问题,组织4个调研组,分别到8个省直部门和17个地级以上市开展大调研。据悉,通过调研,全面摸清了广东省底线民生保障的现状。
广东省底线民生保障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准,保障标准偏低,多项保障标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调研还掌握了广东省落实保障基本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情况,形成了对底线民生概念和范畴的共识,并研究提出了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底线民生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表示,在目前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在推进底线民生保障上更关注困难群体的生存需求、政府的财政投入以及对底线民生的实际界定。省人大常委会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专项提前介入财政预算编制,把底线民生的需求纳入预算开支,保障困难群众“两无忧,三保障”的生存需求,提高底线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使广东底线民生保障各项投入2013年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处于全国前列。
广东城乡低保面亟需扩大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有备而来,为广东底线民生保障工作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广东底线民生应扩大城乡低保面。为此,他算了一笔账:2011年,广东省城乡低保人口为2241038人,仅占当年广东总人口的2.1%,远低于5.6%的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略高于广东的辽宁城乡低保人数占总人口的4.8%,粤东西北城乡低保比例还远低于湖南、广西等相邻省份。”他说道。
“门槛是挡风、挡水的,在低保方面,门槛就是选择性挡人的。”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省政府参事陈鸿宇形象地说。他指出,门槛高了,进来的人就少了,覆盖率就减少,标准怎么定很有学问。比如,在调研中发现某些地方政府利用标准的设定问题,把享受廉租房的人群人均居住面积调整1平方米,就把很多人拒之门外。
要以人均消费水平来确定底线民生标准
陈鸿宇建议改革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机制,将省直和广州、深圳两市一定比例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转为省级财政直接控股,每年的股权收益拨入省级“底线民生专项统筹资金”。
他认为,守护民生底线不存在“量力而行”,不能以本级财力大小来确定底线民生各项标准;要以本地的人均消费水平,而不是“人均实际收入”来确定底线民生各项标准,底线民生在预算编制和年度财政预算调整要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底线民生各款项不被占用、挪用。
他还提到,要严格区别底线民生和基本民生。底线民生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底线标准和被保障的覆盖面。基本民生提高覆盖面要量力而行,不宜过急扩大基本民生保障项目,更不宜围绕民生政绩去人为地提标扩面,避免出现“有的地方锦上添花做些民生政绩工程,有的地方很困难却无人雪中送炭”的情况。
底线民生应建立相关配套法规体系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顾涧清认为,底线民生需要从单纯物质层面的“福利公平”提升拓展为发展层面的“机会公平”,不单单体现在“给穷人发低保、配牛奶”,也要对弱势人群在教育、培训、就业机会上给予适度倾斜。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鲁云建议,尽快制定《广东省保障底线民生促进法》等系列地方性法规,完善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保障底线民生相关配套法规体系,使保障底线民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