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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富对东部扶贫工作暨改革试验区工作座谈会作出批示

            

    1月6-7日,东部扶贫工作暨改革试验区工作座谈会在宿迁召开。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作出批示。

    批示指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扶贫改革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文件推动扶贫工作的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启动了“三西”建设和毕节、延安、宁德、清远扶贫试验区和东部扶贫改革试验区,为探索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作出了贡献,积累的经验需要系统总结、认真推广。

    批示强调,实施精准扶贫,打好扶贫攻坚战,必须继续深化扶贫改革,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推动六项机制改革和十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困难和问题。近年来,全国扶贫系统做了一些新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拓展深度。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办发25号文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议精神,总结东部扶贫改革试验进展情况,部署总结“三西”农业建设和毕节试验区等扶贫改革试点工作,研究下一步扶贫改革。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主、有改革试验任务的省扶贫办和相关市县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等参加了会议。辽宁阜新市、广东清远市和浙江云和县做了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宿迁市改革试验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