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全文包含十一大项38个小项内容。
《纲要》要求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积极作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在农业农村扩大内需战略中压实地方责任,抓好重大任务和政策落实。

1、农业农村重点任务
加快培育农业产业与城乡互动完整内需体系,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特别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乡村内需潜能,进一步做大国内市场规模,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
2、持续提升乡村传统消费
提高吃穿等基本消费品质,推动增加农产品高品质基本消费品供给,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倡导健康饮食结构,增加健康、营养农产品和食品供给,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3、积极发展乡村服务消费
构建乡村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供给,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供多乡村层次医疗健康服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4、加快培育乡村新型消费
支持线上线下农产品消费融合发展。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促进乡村共享农庄、共享住宿、共享旅游、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经营模式和消费新业态发展。
推动农村居民汽车、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升级。引导县域引入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充分满足县乡居民个性化、多元化、中高端消费需求。持续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5、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
加快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建设乡村风电、光伏基地,加快推进集防洪减灾、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水网建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快补齐大江大河大湖防洪短板,推进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等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城镇周边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强化农村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撑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提高城乡冷链设施网络覆盖水平,推动食品产销供的冷链全覆盖。
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持续改善县级医院设施条件,补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础医疗设备配备,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增加普惠性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加快补齐教育资源短板,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等设施建设。
6、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经常居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提高市民化质量。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7、积极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品质,严格建房安全标准。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
8、完善乡村三产融合的利益机制
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乡村文化等特色产业。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农民职业吸引力。
9、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
10、积极促进农业产业改造提升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扩大紧缺农产品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智慧农业和农业物联网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智能化。优化提升国家农业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业技术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基础设施。
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动物疫病风险防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规范有序发展海洋渔业。
11、着力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健全农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动态调整农产品安全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质量分级,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中国农产品品牌。
12、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在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安全标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盘活城乡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13、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和优化涉农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完善生产许可制度,简化农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
14、持续优化分配格局和再分配机制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推进农民工等群体稳定增收,培育高素质农民,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加大对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有序增加社会民生领域资金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
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15、保障粮食安全
推进粮食稳产增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推进合理布局,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现生猪基本自给、其他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充足。
16、健全农产品产购储销体系
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科学确定粮食储备规模、结构、布局,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粮食、棉、糖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强化地方储备体系建设,健全层级分明、运作高效的农产品储备体系。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持续倡导节粮减损。
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强农村商贸体系建设,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完善以县级物流节点为核心、乡镇服务站点为骨架、村级末端网点为延伸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设施体系,完善农村电商配套服务。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
17、加强种子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现代种业体系,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提高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良种繁育能力,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在尊重科学、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18、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强化公共卫生、灾害事故等领域应急物资保障,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升级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救援装备库,完善应急广播体系。
支持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抗潮、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防治等骨干设施。优化国土空间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加快构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通信体系。发展巨灾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