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库认定入库申报指南
根据《广东乡村振兴板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1〕97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板(原“广东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板”)建设,现就建立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库,做好农业企业认定入库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推荐条件
推荐进入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库的农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注册地在广东省;
2.最近一个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业务基本明确;
4.拥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
5.不存在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企业类型(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1.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龙头企业)。
2.创新型农业企业(利用新型技术手段进行农业研究、农产品加工,利用新型媒介或手段实现农产品仓储运输、销售模式创新)。
3.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主体企业。
4.服务乡村振兴的现代特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生活性服务业、乡村传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乡村建筑业、乡村环保产业、乡村文化产业等9类乡村产业企业。
5.省农业农村厅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优质农业企业。
二、入库程序
(一)逐级申报
1.农业企业申请,报当地县(区、市)级农业农村局。拟申报企业填写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入库申请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知识产权专利、食品经营许可、环保批准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超过2页需加盖骑缝章。
2.县(区、市)级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审查后报市级农业农村局;
3.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填报本市广东乡村振兴板申请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连同企业材料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
4.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提交广东股权交易中心。
(二)审核认定
1.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组织初步尽职调查,提出推荐入库企业名单;
2.通知列入推荐名单的企业按要求补充提交入库资料;
3.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对材料审核后,提交给专家咨询委员会;
4.专家咨询委员会会审,提出拟入库企业公示名单。
(三)公示入库
1.省农业农村厅、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合议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2.办理入库手续。
(四)入库时间安排
全年分两批入库,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三、有关要求
(一)每市推荐企业原则不超过10家。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广东乡村振兴板是我省完善农业投融资渠道,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特别是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计划财务科(室)要牵头负责,把广东乡村振兴板建设工作作为金融支农的重要抓手,组织做好本地区企业申报入库工作。
(三)建立联络工作机制。各地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广东乡村振兴板对接工作。
(四)材料报送时间。各市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并附汇总表,联络员信息表,企业入库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楼1111房,联系人:陈锴,电话:13433858319),同时所有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86549626@qq.com、lwz@gdotc.cn。
附件:1.广东乡村振兴板申请认定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2.广东乡村振兴板专项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3.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认定入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