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在“保地(保护耕地)”“供地(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造地(垦造水田、恢复耕地、不实耕地整改)”“活地(活化利用农村土地)”等方面持续发力,有力保障我省“三农”优先发展,鼎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一、从严从实守红线,扎实有序“保地”
严格按照“保护优先”根本要求,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和监测。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等,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压实市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开展2021年上半年垦造水田项目第一造种植情况监测,通报监测结果督促各地落实管护问题。
二是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全省已有120个县(市、区)报送了相关数据成果,并顺利通过国家软件质检分析。完成重大建设项目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核实整改,严格落实“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存量问题,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共摸排图斑331.8 万宗;在固化各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摸排数据的基础上,选取广州番禺、河源龙川、云浮罗定3个县(市、区)作为我省非住宅类整治试点地区,并提前研究分类处置措施、编制工作方案;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问题,以高压态势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宗处置一宗;建立土地卫片执法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关联工作机制,按月度给试点地市下发疑似图斑,核查整改,并建立专项监管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二、倾情倾力优保障,持续加强“供地”
聚焦资源要素支撑,加强乡村产业振兴要素供给,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系统推进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在制定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指导各地按要求建立优化提升任务台账。及时研究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内,村庄规划可以“先编先批先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综合改革提供更加具体实效的规划支撑。
及时总结和推广新时期我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路径,积极通过各种学术交流、案例推广、媒体宣传、行业互动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国家和省对新时期村庄规划的新定位、新理念、新要求。结合我省乡村产业振兴、乡村建设行动、农村综合改革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主动对接服务基层,研究确定了约240个“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重点服务村”,成立以省厅、省土地调查规划院以及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中的优秀案例项目负责单位组建工作组,采取领导分片、专人跟进、专家指导的方式,在村庄规划优化提升中对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等进行跟踪服务和指导,打造一批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示范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具体项目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乡村振兴用地指标保障。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印发《加快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并通过定期通报、建立“对账”工作机制等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处置力度,争取更多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加强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由国家配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指标。
三是降低养殖用海成本。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降低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减半征收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
四是积极推动点状供地政策落地实施。研究提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政策落实考核指标清单,积极推动点状供地政策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点状供地政策实施的通知》,规范推动点状供地政策落地实施。
三、综合施策增耕地,深入开展“造地”
建立“高位推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全面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
一是加快推进新一轮水田垦造。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下达各地市和省建工集团2021年度垦造田任务。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已动工垦造水田共34.49万亩,其中已完工32.92万亩,目前除梅州市外,其余各地市水田指标历史承诺均巳兑现。
二是加快推进耕地恢复准备工作。研究耕地恢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并分析全省适宜恢复为耕地的恢复类地块潜力,印发《广东省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工作方案》,为各地摸清耕地恢复潜力状况提供科学指引。
三是开展不实补充耕地整改。通过建立专人专班分片区督导机制、召开推进会、定期通报等方式,推动全省不实补充耕地整改工作。
四、多管齐下拓空间,务实有效“活地”
以农村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为导向,大力破旧立新盘活存量土地,提升农村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确保有限资源精准高效配置。
一是深入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行动。开展《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积极推动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并组织建立全省村镇工业集聚区调查成果数据库。
二是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审查要点,启动试点方案审查工作。同时,积极向自然资源部争取县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从化区获批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县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三是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拆旧复垦全流程监管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通知》等文件,保障拆旧复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联合省农垦总局印发《关于国有农场开展拆旧复垦工作的通知》,指导省农垦总局编制立项材料并组织审查。
四是大力盘活农村低效用地。以省政府令印发《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管理办法》,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我省“三旧”改造取得新一轮大发展;制定印发《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同步开展“三旧”改造相关政策培训,指导各地用活用好“三旧”改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