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信息公开

关于统一和规范员工请假申请方式的通知

      秘书处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确保请假流程的严肃性、可追溯性及档案完整性,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现就统一规范全体员工请假申请方式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用书面审批程序

    2025年10月14日起,全体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包括但不限于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须统一使用协会制式的《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请假报告单》(详见附件),履行完整的书面审批与备案手续。

      二、变更内容

    上述规定生效之日起,原通过办公自动化(OA)系统、即时通讯软件(如微信、QQ)等非书面形式进行的请假申请与审批流程一律停止使用。此前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并获批准、且假期截止日在规定生效日之前的申请依然有效。

      三、请假流程

  (一)事前申请原则:请假应遵循“事前申请、事先批准”的原则。请假人须提前填写《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请假报告单》,写明请假类别、事由、起止时间及工作交接安排等。

  (二)逐级审批程序:申请人填写→ 主管(行政文秘处)审核签字→ 秘书长审批签字 → 报行政文秘处备案。

  (三)备案与存档:经秘书长签字批准后的《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请假报告单》,须由请假人在休假开始前,送交至行政文秘处完成备案。该单据作为考勤统计、薪资核算及人事档案的唯一合法依据。

    四、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一)紧急情况处理:如因突发急病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须在事发当日上班后1小时内,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向秘书长及行政文秘处口头报告,并获得初步许可。请假人应于返岗上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并须附相关有效证明(如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急诊病历等)。逾期未补办或证明不全者,按旷工处理。

  (二)特殊情况处理:若遇怀孕、产检、生产等情况,协会在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给予优待,但须与协会就工作事项、上下班时间作出明确调整并书面记载。

  (三)续假:假期届满因故需续假者,须在假期结束前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书面续假申请。

    五、职责分工与监督管理

  (一)申请人:1、除突发情况外,应提前规划假期,充分考虑对工作的影响,并主动、提前发起请假申请,严禁在未获得正式批准前擅自离岗。2、对所填信息及请假事由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杜绝任何形式的欺骗与隐瞒。3、在提交申请前,必须主动与秘书长和同事沟通,审批单上明确指定工作代理人,妥善安排假期期间的工作交接和有效完成。4、假期内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工作突发状况。

  (二)行政文秘处:为本制度的主责部门,负责《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请假报告单》的收集、审核、备案与归档工作;负责对全单位请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财务部:须依据经行政文秘处备案的《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请假报告单》进行相关薪资的核算与发放。

    六、执行要求与纪律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凡未按本规定办理请假、续假或补假手续,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其未出勤时间将按旷工处理,并依据协会相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通知由行政秘书处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行政秘书处反馈。

    联系人:邓宝怡;联系电话:13822158918。

       附件/uploadfiles/2025/10/20251015090057173.docx


广东省乡村发展协会

2025年10月14日